改善營商環境 本會成立的目的就是維護酒店業主的利益。因此,本會一直致力改善營商環境,促進業界與政府之間的溝通,為業主謀求最佳利益。以下是一些重點舉例:
1991年起,本會已努力促進政府改善酒店發牌制度,簡化有關手續,因而減低牌照費達30%--50%或以上。
1994年起,本會領導會員集體作差餉重估,最終成功獲得減免。這行動省卻個別會員的煩擾之餘,又可增加與政府部門協商的議價能力。政府亦歡迎集體上訴,減少行政工作。
1998年本會透過專業研究報告,建議政府減房租稅,由原本5%減至3%,為業主省下數以百萬計的稅項的同時,亦增強了香港酒店業的競爭力。
1995-2000年聯同有關行業商會,成功爭取減免工商業排污附加費。
1998-2002年聯同各大行業商會共同爭取檢討版權法例內的不公平條文。
2001年,職工盟聯同酒店散工,向酒店追討法定假期和年假補償金。在本會的領導下,受影響酒店在勞資審裁署的判決中獲得勝訴,不用賠償。本會更發出指引,建議酒店保留散工的紀錄和嚴守4.18的條例。
2004年本會成功推動當局更嚴厲地監控無牌或違法賓館和一些偽裝為長期租約,實質是短期租約服務式住宅。
2005-2006本會對非牟利機構申請改變土地用途而發展酒店高度關注,就事件成立工作小組跟進。
2005-2006本會再度去信有關部門,建議政府改善酒店的浴室經營(SPA)、酒牌和食肆牌照的發牌制度,獲得業界認同。
2008-2009,本會綜合業界的意見,就首次在勾地表提供“限作酒店發展用地”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信件。
2008-2009,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與本會會面,就有關強制性執行能源效益標籤計劃書進行諮詢,並向有關部份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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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本會關注到金融危機和人類豬流感對酒店業的衝擊,特別提醒旗下會員酒店按個別需要在法定日期前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出上訴,本會將會代表它們提交集體上訴的數據,此服務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集體上訴工作現正進行中。政府將於2009年11月公佈上訴結果,酒店如對結果不滿意,可自行向土地審裁署提出覆核上訴
2009-2010,本會首辦名為『香港星級禮遇』聯合推廣計劃以吸引旅客來港。此計劃加強了航空公司和酒店的合作和宣傳網絡,增加未來合作機會。
2009-2010,本會就政府因應人類豬流感爆發而推出的隔離措施表達業界意見。政府隨後採納業界意見,宣佈不再隔離整幢建築物,向海外旅客發放正面信息。
2009-2010,本會成功捍衛酒店業主的利益。所有本會認可的會員酒店都可以在旅遊發展局的業界伙伴系統註冊成為會員,並可以參加旅遊發展局所有海外考察活動。
2009-2010,本會就有關強制性執行能源效益標籤建議書中成功為會員爭取到的豁免和跟進如下:
1. |
建議書將酒店及賓館從商廈的類別中劃分出來,即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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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店及賓館(不論是在條例生效前後落成)被豁免執行能源效益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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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當局承諾建議不會成為酒店發牌條件之一。 |
2. |
條例生效前落成的酒店及賓館,一個單位/公用地方連續十二個月內在同一個面積累計不超過500平方米平面進行翻新工程不需要符合能源效益標準的要求。 |
3. |
當局將於2009年尾將建議書提交立法會。本會強烈要求當局將議案傳閱以供批閱和執行總幹事會按需要申請成為議案委員會成員。 |
2010-2011, 經本會的持續爭取,本會大部份會員的差餉估值中有明顯的減幅。
2010年, 本會主動邀約旅遊事務署、運輸署、警方和廉政公署的代表和酒店業界代表會面商討防範“黑的黨”與酒店同事建立不法勾當關係的措施。
在2010年, 本會成功向當局爭取取消持牌食肆食物室室內牆身和天花必須用淺色色調顏色的限制。
在2012年, 本會成功向渠務署及水務署協商在 安裝獨立分錶的申請條件上讓步, 令有困難安裝政府水錶之酒店受惠。 亦成功爭取調整/退還過往多收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之收費。
在2013年,本會成功與屋宇署在《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第502章之修訂上達成滿意共識。惠及於1987年前建成之酒店。是次安排大大舒緩受影響酒店之沉重財政負擔。
在2014年,本會成功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爭取在酒店差餉上的減幅。有13間酒店平均減幅8%。
在2015年,本會成功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爭取在酒店差餉上有5%至15%不等的減幅。
本會對於一些過時或不合理的政府政策及法例上提出意見或反對,成功例子甚多,未能一一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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