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與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會晤 — 就發牌事宜及政策新進展交流意見

聯會代表於 2026 年 2 月 2 日 與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吳文傑先生,太平紳士會面,就多項與酒店業及餐飲相關的發牌事宜,以及政府最新政策方向進行了深入、務實而具建設性的交流。

 

會上業界代表分享了實際營運經驗,並就現行發牌制度及執行安排提出意見。本會及與會代表對食環署一直致力簡化程序、提升發牌透明度,以及保持與業界良好溝通的工作表示肯定。食環署亦正面回應業界關注,展現出務實、開放及願意持續優化制度的態度。

 

食環署同時介紹了多項源自 《2025 年施政報告》 的政策新進展,包括食肆設置露天座位(OSA) 發牌安排的優化方向,以及在指定條件下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的新措施。本會指出,相關構思過往已由聯會在不同場合向政府反映及倡議,對於現時看到有關建議在政策層面取得實質進展,聯會表示歡迎,並樂見政府積極回應社會轉變及業界意見。

 

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建議安排

至於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的建議安排,食環署表示,有關措施旨在回應市民訴求、推動人寵共融,同時為餐飲業及相關行業帶來新的發展空間。擬議制度以自願參與及風險為本為原則,配合清晰標示,讓市民作出知情選擇,亦不會為業界帶來明顯的額外合規負擔。本會認同政府以循序漸進方式推行措施,安排審慎穩妥,有助社會及業界逐步適應。

 

 

重點內容

首階段名額

首階段將發出約 500 1,000  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批准名額。

審批時間表

在立法會通過相關修訂後,預計於 2026 年年中獲批最快可於 6 月發出首批批准

申請費用

每宗申請費用為 港幣 140

分配方式

如申請數目超出配額,將以 抽籤方式 分配。

標示要求

獲批准食肆須於入口位置 清楚展示可攜同狗隻的標示

主要營運條件

狗隻不得進入或停留於餐桌上,亦不得接觸食物或餐具;食肆 不得使用可重用餐具供狗隻使用,亦 不可在店內烹調或製作狗隻食物

容許的狗隻食物

可提供 預先包裝的狗隻食品,或由顧客自備。

食物安全限制

禁止於餐桌烹調或翻熱食物火鍋及燒烤食肆 不可申請參與計劃。

合規與監管

如食肆於一年內 三次違反發牌條件,批准將被 撤銷一年,但原有食肆牌照仍然有效。

狗隻管控要求

狗主須確保狗隻全程受控,使用 不超過 1.5 米的牽引繩,或將狗隻繫於固定物件。

禁止進入的犬種

「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 不得進入有關食肆。

罰則

違規者可被判 最高罰款港幣 10,000 每日罰款港幣 300 ,及 最高監禁三個月

 

展望未來,食環署表示將於下星期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相關措施的具體落實安排;在法例獲通過後,政府目標於 2026 年年中推出首階段申請。本會期待細閱有關文件,並繼續與政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確保措施在實際操作上切實可行,並配合業界營運需要。

 

此外,食環署亦回應了業界就其他發牌事宜提出的意見,並對日後透過跨部門工作小組會議加強協調持正面和開放態度,以更有效處理實務問題。

 

是次會議獲 姚柏良議員 MH, JP、江旻憓議員 SBS, MH 及 陳宗彝議員的代表出席,並有香港酒店業協會(HKHA)及香港酒店財務總監及會計主任公會(HCAA)代表參與。本會將繼續向會員匯報有關發展。